君不见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27章:白马!白马!,别叫我歌神,君不见,飞卢小说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这家伙,和傻狗一样不省心。
但是好开心的感觉。
大概这就是被信赖的感觉吧。
算了……解释什么的……
随它去吧!
谷小白唱完第一段的最后一句,转过头去,轻轻抚摸着照夜的脖子,为它顺着毛发。
照夜歪着脑袋,好奇地看着谷小白,纳闷主人怎么戴了那么难看的头盔。
台下,鸿总和烈总,吓得脖子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这哪里来了一匹马!
而且是这么大的一匹马!
看它的大蹄子,如果飞起一脚,怕是能把人的脑袋踢烂了!
因为中原地带常见的蒙古马体型矮小,所以改良马种一直是历史上重要的军事举措。这匹照夜,是西汉时在中原地区极为罕见的哈萨克马和伊犁马的后裔。
是卫青征战匈奴,从一名首领那里俘获而来的种马产下的马驹,因为毛色洁白,特别漂亮,从小就被卫青送给了外甥,和他一起长大。
如此良马,可以说是价值连城。
它得到的照顾,说不定比普通的王公贵族还要好,而且三岁之后,就已经有了一群后宫良马和它配种了。
在自己的种群里面,呼风唤雨,好不威风。
可以说是绝对的马生赢家。
而它的主人,又是意气风发的少年豪侠,纵马皇宫,无人敢拦。
连带着它也生出来了一股傲气、豪气。
这种精气神,怎么是那些小母马,或者为了减少野性,被阉割了的公马所能比拟的?
它站在台上,就像是全身发着光一样,缎子一般的皮毛,油光水亮,整齐的鬃毛,在空气中飘动。
照夜先环视了一下四周,撒欢绕场跑了一圈,像是巡视自己地盘的马王。
也幸好舞台被加大了,才能让它跑的开来。
跑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好玩的,它又回到了谷小白的身边,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好奇地看着谷小白手中的麦克风,似乎想要去啃一口。
太好了,有萝卜吃!
大萝卜!大萝卜!
谷小白哭笑不得得按住了它,急的它不得了。
又是一声“希律律”叫了起来,马嘶声通过扩音器,传遍了整个现场。
为什么不让照夜吃大萝卜?
照夜最爱吃大萝卜!
哎呀,急死了!急死了!
谷小白伸出手去,轻轻抚摸着照夜的脖子,安抚着它,从口袋里摸出来了一个萝卜递给它。
这是驯马师给他准备的,如果马匹受惊了,好方便安抚。
照夜一口吃了一个,谷小白又摸出来一个喂给它。
马特别爱吃甜食,萝卜在《尔雅》中被称为芦菔,是马匹难得能够得到的甜食,而谷小白手中的这两个萝卜,是现在改良的品种,又甜又脆,特别可口,照夜吃得停不下来,兴奋地嘶声连连,在台上又蹦又跳。
然后又来找谷小白索取,可惜的是,谷小白身上就带了两只胡萝卜。
多了口袋装不下啊!
而就在此时,间奏结束,副歌起。
谷小白转身,戏腔、烟嗓、升key。
“新丰美酒斗十千
系马高楼垂柳边
偏调白羽坐金鞍……”
照夜孜孜不倦地追着谷小白手里的麦克风,让他几乎没办法唱歌。
哭笑不得之中,谷小白伸手一按,一边唱着歌,身体就像是违反了物理法则一样,一个飞跃,跃上了马背。
“调白羽”时,已经飞身而起,“坐金鞍”三个字刚落下,他就已经坐在了金鞍之上。
而且,气息稳定得像是他纹丝不动似的,连个颤抖都没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