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四章: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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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男人在这个问题前无言了很久,而这种无言却莫名让林年针锋相对的气势忽然凝滞住了,因为他和路明非都发现这个男人沉默了,以沉默回答了林年的这个问题,而这个答案却是每个人都无法接受的。
“...你在开玩笑吗?”林年顿了很久,才抬头紧盯着他轻声问。
白衣男人没有回答,诺顿没有回答,而在一旁的路明非也呆呆地看着这位在教科书中代表着一切暴怒、一切毁灭、一切颠覆的龙王仰头望着青铜的穹顶。
路明非忽然想起了曾经在夜晚时老唐教导过他卡塞尔学院面试时的口语发音,那时他问过老唐一个人去美国的心路历程是怎么样的,想要搏出一个未来还是只是想换个环境生活?
老唐当时翘着二郎腿边吃热狗边抖腿回答他说,他这人没什么理想,只是想平平静静过一辈子,最好身边有个过得去的朋友陪自己。明明你如果这次考上了美国的大学,那么我们就去坐灰狗到洲际高速公路上旅游,一路向前走到哪儿算哪儿,到了好看的地方就下车转转,买当地的热狗在汽车的尾气里吃,等下一辆灰狗来带他们去更远的地方。
路明非说,哇塞你人都在美国自立了还这么没理想?老唐说,衰人就别多作怪了,我哪儿来的理想?去华尔街征服世界吗?拉倒吧,我当初来美国就只是想逃得远远的,逃到一个谁都不认识我的地方,去看看其他地方的风景,自由女神像和黄石公园什么的,最好身边还能跟个说得上话的朋友,嗯,如果是个妞儿就更好了...
老唐说他的梦想大抵如此,路明非没有去质疑过这个梦想究竟是否属实,他和老唐只是朋友,他从未真正的了解过老唐,在他的印象里老唐就是一个没心没肺,只想着过一天是一天的糙汉子,而这个糙汉子也够义气的,能在他表白没有钱买玫瑰花时借他99朵玫瑰的钱。
可现在怎么这样了呢?他们都在百米深的水下,坐在几千年前的青铜城中,头顶悬挂着七柄置人于死地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面前摆放着呈着苦涩记忆的酒液,抬头对望时眼眸深处只有仇恨。
或许龙王诺顿并不如每个人想的那样,只一心地想从坟墓里爬出来,将‘君焰’与‘烛龙’的火焰洒遍世界燃烧天下?他只想着醒来,然后找到自己的弟弟,在新的世界里走到天边的尽头抛开所谓弃族的命运躲开一切的战争和硝烟?
可这样还能叫龙王吗?还能是四大君主中的青铜与火之王吗?他们不应该是互相吞噬的怪物,然后为了争夺这个世界的权力互相厮杀吗?
路明非很想这样去问面前的白衣男人,但他却问不出口,因为他意识到无论事实如何,这个梦境都不可能成为现实了,因为康斯坦丁已经死了,死在了他和林年的手中。
在这一刻,路明非终于从这个白衣男人的脸上看出了老唐的影子,只是这一抹影子虚幻得快要消逝了,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也正是他自己。
“不,不是这样的。”林年在路明非情绪有些不稳定之际冷冷地注视着白衣男人,“你对康斯坦丁说过,在你足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跋涉,不如安然沉睡。四大君主皆是双生子,而王座之上只有两位君主互相残杀吞噬的补足才能诞生出真正进化的龙王...康斯坦丁只是你蓄养的饵料,他存在的意义只在于被你吞噬然后真正地君临天下。
路明非为林年这句话略微打了个寒噤,惶恐地抬头看向老唐,他想从对方的脸上看出一丝被说破真相的恼怒,但他看见的却只有君王的冷漠。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诺顿的声音低沉略微带着一丝沙哑和惘然,“沉睡千年之后,故乡又在哪儿?”
这是一个质问,然而却没有人能回答他的问题,他的声音在青铜的内殿内回荡了很久,最终真正回答他的只有冷清的孤寂。
有故人的地方,自然是故乡,然而他现在已经失去了一切。
死寂之中,诺顿最终还是归于了沉默,他抬头视线从林年和路明非两人的脸上掠过,抬手握住了当中的玉觚为这那空白的三个酒杯斟满酒,再将细长如筒的玉觚放倒在了青铜的地面,在他的手离开玉觚时,那玉觚仿佛受到了某种力量的牵引一般居然在地面旋转了起来发出了轻微的摩擦声。
路明非迟疑和愣神地看着地上旋转的玉觚不知这代表着什么,而在他身旁的林年却陡然抬头双眸凝重地看向了穹顶之下那从未离开过的七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在玉觚开始旋转时,那悬空的七宗罪也开始以一个令人不安的轨迹移动了起来,刀剑的锋口在内殿之中席地而坐的三个人影头顶不断挪移,仿佛渴血的蝙蝠正在确定着猎物!
在做完一切后,诺顿反倒是平和了下来,不再言语了端起了面前祭天的酒器饮了一口,目光看向路明非无喜无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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